前天,他听见了马戏团的人悄声细语的谈话。
“约翰完全成了个老头子嘛!”
“是啊,咱们在这儿的演出一结束,就把他干掉吧!”
约翰决定立即逃走。
铁笼子总是上着锁的。想逃走,就得在登台演出的前后。
约翰照着他计划的那样行动了。这个举动立刻引起了一场可怕的骚动。
“快去叫警察!”
“找猎人去!”
“手枪!步枪!”
这一场追捕,实在比鞭子更可怕。
“开枪就开枪吧……打死以前我还是跑,尽量把身体隐蔽起来跑!”
在约翰的心里,有一种什么东西苏醒了。
应该往哪儿跑,约翰是知道的。尽管谁也没教过他,森林的气味却在召唤着他。
汹涌着的强烈欲望紧紧地抓住奔逃中的约翰,震撼着他。
在密林深处,约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接着,就听见流水的哗啦哗啦声。他觉得口渴了。
看见闯进这样一只大熊,兔子慌慌张张跑进洞穴,松鼠急急忙忙跳上高枝。约翰却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径直走向溪流。
他既不想欺负那些小动物,也不愿意吓着他们。他只打算好好享受一下刚刚到手的自由:喝一口清凉的溪水,再找几个野果子吃,然后漫无目的地走走。
约翰把嘴巴浸入清凉的溪流,忽然紧张起来。
他嗅到了一股子人的气味。
岂止是嗅到,就在紧挨着他的草丛里,他发现了露出来的人的两只鞋子!
约翰偷偷地看了一眼,吃了一惊——在草丛里的,正是他昨晚告别过的小女孩!
手里还攥着一只装满野草莓的网兜,小女孩就那样躺下来睡着了。树木枝叶筛过的日影投在她玫瑰色的面颊上,轻轻地摇曳着。
约翰在小女孩的身旁轻轻地坐下来。他在静静地等候小女孩睡醒,好让她再一次用闪着亮光的眼睛望着他,像他表演的时候那样。
“你在这儿呀?”
小女孩睁开眼睛,这样问他。她快活地笑着,声音非常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