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具的价值要和其具体年代、木材品种、用料的完整度、工艺、款式、其型大小与完美度,以及购买人的喜爱程度等综合评判,因此个人能力有限难以评判之间的价值。
广作、苏作、京作三地明清家具从款式风格到工艺特点均有明显不同:
一、广作: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了融合了那时期的西洋文化,同时带有一定我国南方文化特点,其主要表现在雕刻图案及玉石、宝石、陶瓷、玻璃、油画等镶嵌在家具上的风格比较繁华。
二、苏作:其造型优美、线条流畅,雕刻与镶嵌大多相对于广作和京作更简洁、古朴,多以松、竹、梅、山石、花鸟、风景以及各种神话故事等题材为主,给人以传统、素雅之感。
三、京作:其造型稳重、华丽,在制作工艺上不惜工本和用料,多用金、银、玉石、象牙、珐琅、珠宝等较为繁缛的镶嵌,体现奢华、体面、气派的皇者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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