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是由联合国大会1989年定于每年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三。200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改为每年10月13日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简称“国际减灾日”。
自然灾害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威胁人类的生存。联合国于1987年12月11日确定20世纪90年代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IDNDR)。所谓“减轻自然灾害”,一般是指减轻由潜在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对社会及环境影响的程度,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公众的社会和经济结构在灾害中受到的破坏得以减轻到最低程度。
设立宗旨
确立国际减灾十年和国际减灾日,其目的都是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敦促各地区和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作为工作计划的一部分、推动国家和国际社会采取各种措施以减轻各种灾害的影响。在国际减灾十年间,国际社会在减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行动的目的是:通过一致的国际行动,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减轻由地震、风灾、海啸、水灾、土崩、火山爆发、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虫、旱灾和沙漠化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经济的失调。其目标是:增进每一国家迅速有效地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的能力,特别注意帮助有此需要的发展中国家设立预警系统和抗灾结构;考虑到各国文化和经济情况不同,制订利用现有科技知识的适当方针和策略;鼓励各种科学和工艺技术致力于填补知识方面的重点空白点;通过技术援助与技术转让、示范项目、教育和培训等方案来发展评价、预测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措施,并评价这些方案和效力。
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巨大障碍。有史以来,自然灾害给人类带来了重大的伤亡和痛苦。生命和财产遭受到巨大的损失。 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和集中(城市化);各种高技术和建设规模的有增无减,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导致自然灾害对人类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潜在威胁越趋严重。已经并将继续造成世界的严重不稳定因素。
据有关资料统计,过去20年中(数据截至2005年),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人口有八亿多人,财产损失近千亿美元。当今世界自然环境正急剧恶化,有二万多种动植物的生存受到威胁,约五千种动植物面临绝种的危险。这种情况说明,减轻自然灾害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这个带有世界性的重大问题,差不多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遭受到它的破坏和威胁,因为自然灾害是不分地域和政治界限的,对工业化国家来说,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在市值上是追高的,但自然灾害造成的最大苦难却落到了发展中国家的身上。因为它们受到死亡率高和经济损失相对较大的双重打击。
活动内容
国际科学联合会理事会(ICSU)、国际大地测量学与地球物理学会(IUGG)、国际地质学学会(IUGG)、国际工程地质学会(IAEG)、国际岩石圈联合会(ICL)等国际组织都表承支持,此外,至少有17个国家、地区(包括日本学术会议,加拿大皇家学会等)也作出了响应,表示极大的兴趣和充分的支持。1987年底,由摩洛哥和日本倡议,几一个国家联名向42届联合国大会提出减灾议案,这个议案于1987年12月11日极大会通过,并形成169号决议。它的主要内容为:确定把从1990~2000年,本世纪最后的10年定名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一年,英文名为International Decade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简写为IDNDR,中文简称为“国际减灾十年”或“减灾十年”。 它旨在联合国的主持下,通过国际上的一致行动,把当今世界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和经济停顿减轻(少)到最低的程度。具体目标为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技术援助或转让,项目示范,教育与培训等手段推广和应用已经拥有的知识、技术和经验,继续发现新的研究领域,提高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防灾、抗灾能力。 决议要求各国政府,科学技术团体、非政府组织广泛热烈响应,在联合国领导下,从事减灾十年的活动,还特别要求联合国各成员国政府建立相应的国家委员会,制订各自的方针。为实现国际减灾十年作出贡献。 决议还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就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是联合国系统本身如何发挥推动与促进作用,向43届联合国大会进行报告。
联合国在作出“国际减灾十年”的决议后,开展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1988年2月19日,联合国新闻署就169号决议正式发布消息,并宣布联合国秘书长为执行这一决议决定成立一个“国际减灾十年”的指导委员会,由联合国发展与经济合作总署总干事詹姆·李佩特任主席,联合国救灾署协调员马哈默特·埃塞菲任副主席,副协调员任秘书,其它成员分别由联合国科学与技术发展中心(CSTD)、开发署(UNDP)、环境署(UNEP)、人类居住中心(UNCH8)、粮农组织(FAO)、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通讯联盟(ITU)等的高级官员担任。 与此同时,联合国秘书长还决定成立一个“特别国际专家小组。(AD-hoc International Expert Group)。聘请“国际减灾十年”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长法兰克·普勒斯博士主持召集国际著名灾害专家在1988年3月22日~24日在美国华盛顿集会,研讨如何实现国际减灾十年活动的目标,特别是国际专家委员会的性质、任务、组织形式筹,并发表了会议纪要,特别专家组的任务是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供与减灾一年有关的科学技术和实施方面的建议,制定如何实现国际减灾十年活动的计划.并为执行计划提出了个相应的体制,以发挥联合国的作用。
1988年12月20日,联合国第43届大会就开展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活动的内容与规模作出相应的决议(43-203号决议)。 1989年7月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做出了89-99号决议,建议联合国大会采取行动,为实现国际减灾十年活动的目标制定一个适当的行动纲领,1989年底举行的第44届联合国大会上,经济及理事会通过关于“国际减灾十年”的决议案,宣布“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活动于1990年1月1日开始,决定指定每年10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并于每年以适合10年的目标和目的的方式纪念该国际日等。
第44届联大还通过了《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国际行动纲领》。他织安排;财政计划及审查等。这个纲领的产生,为在世界范围内的一致减灾活动铺平了道路。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国际行动纲领首先确定了行动的目的和目标。即透过一致的国际行动,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减轻由地震、风灾、海啸、水灾、土崩、火山爆发、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虫、旱灾和沙漠化以及其它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经济的失调。其目标是:增进每一国家迅速有效地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的能力,特别注意帮助有此需要的发展中国家设立预警系统和抗灾结构;考虑到各国文化和经济情况不同,制订利用现有科技知识的适当方针和策略;鼓励各种科学和工艺技术致力于填补知识方面的重点空白点;传播、评价、预测与减轻自然灾害的措施有关的现有技术资料和新技术资料;透过技术援助与技术转让、示范项目、教育和培训等方案来发展评价、预测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措施,并评价这些方案和效力。 国际行动纲领要求所有国家的政府都要做到:拟订国家减轻自然灾害方案,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将之纳入本国发展方案内;在“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期间参与一致的国际减轻自然灾害行动,同有关的科技界合作,设立国家委员会;鼓励本国地方行政当局采取适当步骤为实现“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的宗旨作出贡献;采取适当措施使公众进一步认识减灾的重要性,并透过教育、训练和其它办法,加强社区的备灾能力;注意自然灾害对保健工作的影响,特别是注意减轻医院和保健中心易受损失的活动,以及注意自然灾害对粮食储存设施、避难所和其它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的影响;鼓励科学和技术机构、金融机构、工业界、基金会和其它有关的非政府组织,支持和充分参与国际社会,包括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拟订和执行的各种减灾方案和减灾活动。